分享笔记|关于艾滋病就医手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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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则艾滋病患者隐瞒病情就诊的消息,引起公众的关注。因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天津25岁的肺癌患者小峰在求医时屡次遭拒。在转入第三所医院时,小峰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最终手术顺利进行。

  艾滋病人就医难,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去年5月,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发布的《关于解决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手术难”问题的建议》显示,仅在这家民间组织走访的123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中,就有38人曾遭遇“手术难”。由于正常就医渠道不畅,艾滋病患者只能靠隐瞒病情获得治疗,无形中给医生带来了潜在风险。

  截至2012年10月底,我国累计报告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38万多例。艾滋病是一种慢性病,患者的生存期较长,他们的就医权也应得到保障。《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人,推诿或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然而,一些医生对艾滋病患者“敬而远之”,主要是担心感染病毒。资料表明,医务工作者被艾滋病毒污染的针具刺伤后,发生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几率是0.33%;粘膜表面暴露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几率是0.09%。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医生因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是得不到赔偿的,这就客观上导致了医院拒绝接诊艾滋病患者。

  艾滋病患者被拒诊,也有传染病医院建设滞后的问题。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传染病医院都没有外科,也没有手术室。只有极少数医院有外科医生,多数定点医院主要是进行抗病毒治疗。在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的调查案例中,80%的定点医院达不到手术条件,无法为患者实施手术治疗。艾滋病定点医院缺少综合性治疗服务的技术力量和硬件设备,是其推诿患者的重要原因。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在对拒诊医院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应提高医院接纳艾滋病患者就医的能力。要通过政策扶持,让定点医院具备全面的诊疗能力,接诊各类并发症患者。同时,鼓励综合医院的感染科开展艾滋病治疗,以满足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医疗需求。

  艾滋病患者隐瞒病情,实属无奈之举,值得同情,更值得反思。如果不破除艾滋病患者的就医障碍,私改病历求医的事件还会重演。因此,为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既要维护艾滋病患者的就医权利,也要保障医务人员的自身安全,让医患双方真正成为“同一战壕里的战友”。

9876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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