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笔记|妈妈携带梅毒 当心传染给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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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梅毒疾病的发生我们是一定要高度的重视起来的,梅毒疾病的发生是会给患者朋友们的健康身体带来了及其严重的危害性的,为此我们对于梅毒疾病的发生是一定要及时的去治疗,提醒大家妈妈携带梅毒当心传给宝宝。

  梅毒是性病中常见的一种慢性疾病,由于受到苍白螺旋体感染引起,主要是通过性传播,根据表现不同,一般分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梅毒不同时期的症状大不相同,早期的传染性是最强的,一期梅毒主要的症状为硬下疳和近卫淋巴结肿大,硬下疳感染后7-60天会出现,近卫淋巴结在出现硬下疳后1-2周出现,二期梅毒会出现反复性梅疹,三期梅毒比较严重,会出现组织系统坏死,骨质遭到破坏,阴道溃疡等严重症状。

  梅毒是常见的传染型性病,但是由于其发病隐秘,症状不明显,因而很多人不知自身患病。此外,梅毒还可通过母婴传染,因此,准妈妈应做好产前筛查,别让宝宝一出生就带“毒”。

  梅毒是一种古老的性传播疾病,在民间常被称为“花柳病”。这种病治疗起来并不困难,但是,如果你不加重视,没有在结婚怀孕前进行一番检查,那么,有一部分人群在未知的情况下,的确可能生出带“毒”的宝宝——“梅毒宝宝”。如果这些宝宝再不及早治疗的话,出生一年后的死亡率高达80%。

  患梅毒的母亲,往往是在梅毒一、二期受孕,因而毫无防备地传染给胎儿。

  据悉,前来进行梅毒母婴阻断治疗的,多为文化程度不高、无正式工作、20-39岁性活跃的孕妇们。梅毒妈妈未经治疗,生下“梅毒宝宝”的风险几乎是100%。婚前、孕前和产前,共有三道关卡可以阻断这种母婴垂直传播。

  专家表示,婚前检查是第一道防线,这是由于现在婚前性行为比较普遍,有的人性伴侣较多,及早发现和彻底治疗,再结婚生子,可避免累及伴侣和子女。孕前检查是第二道防线,而产前检查是第三道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这是因为孕期无法完全避免性生活,母婴仍然有感染的可能。

  梅毒孕妇在怀孕后三个月内立即治疗,可避免宝宝宫内感染梅毒;生产前三个月治疗,则可以避免生出“梅毒宝宝”。临床研究证实,只进行产前干预,宝宝的健康率为80%,若双管齐下,则有更多的孕妇可望获得健康婴儿。

  梅毒是怎么传染的?

  1、母婴梅毒

  患梅毒的妇女,未经治疗,怀孕后母亲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血液循环到胎儿体内,使胎儿感染上梅毒。

  2、间接接触传染

  与梅毒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接触到病人使用过的内衣、内裤、被褥、毛巾、剃刀、浴巾、浴盆、便器等,由于这些用具上可能会沾有病人损害处排出的梅毒螺旋体,因而产生感染。

  3、血源性传染

  如果供血者是潜伏梅毒患者,他(她)所提供的血液中可能带有梅毒螺旋体。一旦输人到受血者的体内,即可产生感染,这样的病人不产生一期梅毒的表现,而直接出现二期梅毒的症状。所以,对供血者进行梅毒血清学筛选检查是十分重要的。

  4、直接性接触传染

  约95~98%的梅毒病人是通过这种方式被传染上的。梅毒病人的外生殖器部位的皮肤和粘膜多有病损,病损的溃疡面和渗出物中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

  经研究发现梅毒螺旋体对人体的皮肤和粘膜有亲和力,能穿透正常的皮肤和粘膜。梅毒病人生殖器上的病损不痛不痒,不妨碍性交,如果病人继续与其他健康人发生性行为,那么后者很容易被传染上梅毒。

  另外,在性交时,外生殖器极度充血,并相互摩擦,多少会引起皮肤粘膜的细微擦伤,更为梅毒螺旋体的入侵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接吻、同性恋、口与生殖器接触,手与生殖器接触一类的性行为同样可传染梅毒,损害可发生在口唇、肛门、舌、咽部、手指等部位。(参考网站:寻医问药)

9876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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